一位渴望成为鬼灵骑士的劣等僵尸自白

时间:2016-02-08 15:40 作者:杨鬼子 手机订阅 神评论

新闻导语

我叫阿火。我已经忘记了我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我只记得大概在3年前我醒来就是在这里,他们把这里叫做纳克萨玛斯,他们说这是一座漂浮在诺森德天空中的城堡,但是我从来没有出去看过,不过我也没有什么失重的感觉,所以鬼知道这是不是在空中,哦不对因该是鬼也不知道,因为我是鬼,而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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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阿火。我已经忘记了我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我只记得大概在3年前我醒来就是在这里,他们把这里叫做纳克萨玛斯,他们说这是一座漂浮在诺森德天空中的城堡,但是我从来没有出去看过,不过我也没有什么失重的感觉,所以鬼知道这是不是在空中,哦不对因该是鬼也不知道,因为我是鬼,而我也不知道。我生活在这座城堡的蜘蛛区,这个区听说是由迈克斯纳女王统治的,不过我也没见过,我只知道我们的boss叫阿努布雷坎是一个强大的蛛魔领主。没事的时候他总喜欢钻进城堡的土层里面睡觉,只要你踩在他睡觉的洞口上,他就不会用利爪刺穿你然后挂在他的头顶。

其实我真名不叫阿火,但是我醒来的时候忘记了,在这里我找到一本破旧的书,他讲述了一个小人物如何成为英雄的故事,但是我不喜欢里面的英雄,因为我知道英雄最后都是可悲的,我喜欢里面一个火云邪神的主角,他总是穿着一件白色的吊带背心和一条大裤衩,然后秃顶的头上飘着几缕发丝。正巧忘记了我的名字,所以我就干脆叫我自己阿火,然后我在一次整理垃圾的工作的时候发现了一件白色背心和一条破烂的短裤,当时为了这两件没有任何附加属性的衣物,我打断自己的左右手才从一般笨蛋一样的同类中抢到了他,虽然抢回来之后衣服变得更破了,可现在我是个有衣服的人,哦不对,我应该是有衣服穿的僵尸,而且是偶像同款,这是我这些年最高兴的一件事情了。然后我每次出门工作都会在头上弄点小火焰,这让我感觉自己就像是隐藏在底层的火云邪神,那些蛛魔总是嘲笑我是最蠢的僵尸,肉上都蠢得冒火了,最近我一直在尝试着自创火云神功,等我成功了送你一本秘籍,不收钱!

在我们这个区生活确实不太容易,我们主要的工作就是为派往前线的战士保养护具,喂养战马。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出去哪里打仗,如果有伤员和战利品被送回来也是由我们负责将他们运往第一区和第二区的交界点。听说在我们这里工作优秀并且展现了灵智的家伙就要被送到构造区去接受深造,据说是能学成之后被派往别的区工作了,但是我知道这是一个天大的骗局,我们只是一群血统杂乱的僵尸,或者称为亡灵之奴更确切,因为害怕我们产生了灵智,怀念我们的亲人会选择的叛变,所以现任的统帅对于所有产生了灵智的僵尸都要送到构造区,而构造区的格拉斯是一个有着先天癖好的恐怖领主,他总是把我称为肉用僵尸,每周他都需要吃掉2到3个我们这样的被他称为低等生物的肉用僵尸,不过他只吃那种肉多的有滑腻感的,听说他很享受那样咀嚼是有油脂喷射的感觉,所以每次开饭我都是假装乱吃,其实我都吃的不多,就是为了保证杀死我健美的身材,让他对我这样的没有兴趣。而且我一直都装作自己很傻很傻,我应该能活下去,虽然是这种形态。

不用担心,我虽然现在是亡灵,但是我对于这里没有感情,也不会为了亡灵而战斗,只是我想离开这里,去一个叫洛丹伦的地方,因为在我的灵魂深处,我还记得我的家乡在洛丹伦,我曾经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叫爱丽丝,总喜欢抱着她可爱的洋娃娃到处玩耍,每天非要玩到一身的泥巴才肯回到家中,我那善良妻子温布瑞恩,总是一边溺爱的帮她擦拭着满身的污渍一边打着他的小屁股。然后让她抱着她的洋娃娃坐在屋前的秋千上看着在农场里干活的我。虽然不知道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但是我知道如何能离开城堡,那就是成为鬼灵骑士,只有成为了鬼灵骑士我就能作为一个战士外出参加战斗,或许这样我就能去往洛丹伦,去寻找我的女儿和我妻子,我相信他们一定还活着,一定!

(其实还一种方式就是成为送葬者,专门负责出去收集死亡人类的肉体和灵魂,阿火就是这样被带来的。)

阿火转身离去,转身那一刻眼神空洞,他脚步蹒跚,故意甩着两条胳膊,嘴里嚷嚷着:饿~饿~饿~~,走向僵尸的进食区,一阵腥风从他离开的方向吹来,在风里,我感受到了火焰的气息,里面有一丝希望的味道,我想那应该是阿火头上燃烧的火焰。或许有一天他会成为火云邪神,踏着火焰离开这个地方。

编外语:我不忍告诉这位叫阿火的肉用僵尸,就在今天,纳克萨玛斯接受了巫妖王的最高之力,离开诺森德,前往外域站场战斗,那里远离了艾泽拉斯大陆,或许永远不会有回归之日,但愿你不要熄灭掉你灵魂的火焰,阿火愿你能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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